第四十三章 入股(第2页)
陈狗蛋是高州一战存活者之一,昔日是游侠,一直从绵州跟着李剑歌来到了岭南。
“冯岸狗贼,杀我兄弟,今天,老子跟你同归于尽!”
前方的屋顶之上,又一人点燃了身上的炸药包,“李司马,我罗铁,昔年好勇逞凶,碰到你,方知何为侠。
你说,侠之大者,为国为民。
我罗铁,今日,就当一回大侠!”
罗铁没有丝毫的犹豫跳进了人群里。
轰!
“兄弟!”
李剑歌发了疯一样往前跑去,可他太用力了,脚下一空,直接跌进了房子里。
白不易和元大真也是双目通红。
什么叫杀身成仁,舍生取义。
这就是!
“狗娘养的,老子跟你们同归于尽!”
接二连三的人,点燃了自己身上的炸药包,跳进了人群里。
“我叫李剑歌,不服者,随时可以来找我!”
“你们这样算什么游侠,真正的侠,大隐隐于野,小隐隐于市。”
“你们记住了,侠之大者,为国为民,真正的侠,从来都不会欺压百姓!”
“从今天起,你们就跟着我李剑歌混了,跟着我李剑歌,吃香的喝辣的,当个人人敬仰的大侠!”
李剑歌从绵州打到了岭南,身边的兄弟也是越来越多。
他崇拜秦墨,认为秦墨才是侠的代表。
除了为他父亲洗脱罪名,也想入世当一名真正的大侠。
就像朱国公那样。
当白不易,元大真带着新书来岭南宣传新学。
他对侠有了新的感悟。
他认为,侠不应拘泥。
身居庙堂,为天下百姓者,是为侠。
弯腰种地者,为三餐而碌者,同样是侠。
侠从来就不是刻板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