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10章(第2页)
可没想到,关键时刻,她心里惦记着的还是她的亲生女儿!”
说到这里,他恨的咬牙切齿:“我说怎么不管我怎么求她、磨她,她都不肯把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呢。
原来,是因为她一直惦记着她的女儿!”
他一直以为,老太太是记恨沈松雪的。
毕竟当年,老太太和她前夫离婚时,也曾争取过沈松雪的抚养权。
法官问沈松雪,想跟随父亲生活,还是想跟随母亲生活。
沈松雪选择了父亲。
沈松雪和她父亲去了国外之后,很少回国。
偶尔回国,待不了几天就会离开。
而他,和老太太朝夕相处,老太太对他女儿比对沈松雪好多了。
他以为,对老太太来说,沈松雪就是个名义上的女儿。
他们全家才是老太太的亲人,他女儿才是老太太最疼爱的心头肉。
哪知道,那个死老太太,那么多年的感情,抵不上所谓的血缘。
他陪伴了她那么多年,最后,她却要将她的所有财产都给她的亲生女儿。
最可恨的是,老太太这么做,是法律允许的。
属于老太太的东西,老太太想给谁就给谁,只要老太太下定了决心,将她所有的一切都给沈松雪,他就会一无所有。
他怎么能一无所有?
他人到中年,娶了年轻的小老婆,生了年幼的儿子、女儿。
他老婆没工作,他女儿上小学、儿子上幼儿园,他得养老婆、养孩子、养家糊口。
可他只有一份普通的工作,一个月工资只有几千块。
孙连枝连工作都没有,每天除了打扮就是接送孩子。
一个月他只能赚几千块,却有四张嘴要吃饭,要是没有老太太帮衬,他怎么生活?
甚至,要是被老太太赶出家门,他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!
家里所有的房子都在老太太名下,一旦他被赶出了家门,他就得租房住。
在夜都租房,但凡稍微好点的房子就要几千块,他一个月的工资只够租房的!
这么一想,他要疯了。
不。
他决不能被老太太厌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