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4章(第2页)
纪行耀脸上带了些笑意,“那是肯定的。”
从姚家出来,太阳已落西山,一天快要过去了。
城市的路灯渐渐亮了起来,五彩缤纷的灯光将京都点缀地美丽极了。
姚溪月调转车头,去了夜魅,去之前,还去杭悦大厦找Elva蹭了一身衣服。
临走时,Elva恋恋不舍道:“Xi,你可要多给我画几张设计图啊。”
姚溪月最近忙着上班,有段时间没有来夜魅。
想起上次乐队的人说的那些话,姚溪月忍不住沉下脸色。
赚到了名声和荣誉之后,就将她这个词曲人赶出队伍,把翻脸不认人这个词演绎地淋漓尽致。
还是那句话,她能捧红一个玫瑰密语,就能捧红另外一个乐队。
夜魅时京都有名的娱乐会所,每天晚上霓虹灯光亮起时,喜欢热闹的人们齐聚这里,放纵着自己的欲望。
“你,给我滚!”
夜魅门口的保安趾高气昂地指着男人说道,“今天晚上的驻唱乐队是玫瑰密语,你个听都没听过名字的小乐队从哪里来的滚回哪里去!”
男人背着吉他,或许是被打了一顿,身上脏兮兮的,头发乱得像鸡窝,此刻被保安推到在地,吉他重重地摔在地上,发出清脆的声音。
男人连忙抱起吉他查看,生怕吉他受到损伤,面对保安的打骂,他不发一言,用力地抱着怀中的吉他。
“要想来夜魅驻唱,好好搞搞自己的名声吧,哈哈哈。”
保安嗤笑着,眼里满是不屑。